津人社办发〔2021〕25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机关有关处室、市局所属有关单位:按照《...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0〕24号)和《市医保局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0〕69号)精神,做好2021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现将《2021年度天津市城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