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企业具体所属行业,以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信息为准。 四、企业根据自身经营状况,于2022年5月至7月每月15日前,向参保所在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缓缴当月至7月的养老保险费;于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每月15日前,向参保所在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缓缴当月至2023年4月的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新开办企业可自参保当月...
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为其使用的实习生、超龄从业人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的,不作为确认双方劳动关系的依据。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不得将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改为按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本办法施行后,法...
根据《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22年度工资福利待遇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2〕19号)要求,为确保本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调整工作顺利实施,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将于2022年7月21日0时...
根据市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8〕17号)规定,现就2022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23年度工资福利待遇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职工平均工资 2022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5028元,月平均工资为7919元。 二、相...
市人社局 市教委 市财政局 市税务局 2022年3月31日 天津市实习生和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支持经济发展,分散用人单位用工风险,保障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或者超龄从业人员在从业期间发生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的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等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按照《人力资源...
根据市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8〕17号)规定,现就2022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23年度工资福利待遇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职工平均工资 2022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5028元,月平均工资为7919元。 二、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