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财政局 官网地址: http://czj.taizhou.gov.cn/ 联系地址: 泰州市海陵南路302号 官网介绍: 泰州市财政局是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国家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实施财政监督,参与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考呀呀会计网校为您汇总泰州市财政局信息,并提供泰州市会计信息查询,包括泰州市初级会计、泰州市中级会计、...
参加本年度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之前未进行信息采集的,应当首先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 http://kj.jscz.gov.cn),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事项(具体操作办法、流程和要求可点击泰州财政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从《泰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中获取)。 二、培训时...
高曼同志任金融处副处长,免去其农业农村处副处长职务; 戴昕炜同志任政府采购管理处副处长,免去其会计处副处长职务。 上述同志职务任免时间自2022年12月起算。 中共泰州市财政局党组 2023年1月9日
发文字号:泰医保发〔2020〕15号 公布日期: 泰州市医疗保障局、泰州市财政局、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泰医保发〔2020〕15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各市(区)财政局、人社局、税务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 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
(七)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相关文件规定,申报人须提供每年参加累计不少于72学时的继续教育证书或电子证书(可登录“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申报、审验,申报人需提供近5年期间取得的5门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远程培训证书)。
泰州市财政局、泰州市物价局、泰州市环保局转发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环保厅关于停征排污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8年) 各区财政局、物价局(发展改革委)、环保局(分局):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停征排污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综〔2018〕8号)转发给你们,请...
根据《市政府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泰政发〔2010〕105号)和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市区民用类自来水价格的通知》(泰价工[2013]6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关爱低收入群体,缓解自来水价格改革对困难家庭的影响,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适当提高对市区“低保”和“特困”家庭自来水价格补贴标准,现将...
《关于印发泰州市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泰医保发〔2022〕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对《泰州市医疗保障局、泰州市财政局、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点数法付费实施细则(第二版)的通知》(泰医保发〔2021〕55号)进行修订的基础上,制定《泰州市基本...
泰州市财政局 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 2020年6月30日 泰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泰州市民政局、泰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18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优待金护理费标准的通知 各市(区)民政局、财政局,医药高新区民政局、财政局: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17〕154号)、《江苏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和《泰州市军人抚恤优待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