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专家律...
泰安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实施细则 (试行)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担保、无冻结。 二、提取方式 (一)直接提取 申请人在泰山区、岱岳区、高新区、景区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预售、现售)的,可按合同约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
泰安住房公积金机构提取流程 1、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由职工本人(死亡职工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报申请。 2、单位审核同意后,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提取、销户申请单”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或单位财务章),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报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
泰安住房公积金机构提取条件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工作调离泰安、户口迁出泰国安行政区域或者出境定居的; 4、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5、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 6、职工在泰安行政区域内变动工作的; 7、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一、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 (一)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泰安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租房提取额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合并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二)无房职工租赁自住住房可每年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或按月委托自动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新汶矿业集团、肥城矿业集团按原政策执行。(三)新市民、...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征收科副科长张炳刚回答:针对住房公积金购房首付款提取,泰安市目前执行的是报销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泰安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自取得购房首付款支付凭证1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资金划转至缴存人本人收款账户。 下一步,随着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和房产中心系统的升级改造,可实现直接...
泰安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 1.职工和其用人单位每月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a)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b)自住住房包括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
泰安市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所有存储余额,并办理账户销户手续的条件是: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工作调离泰安市、户口迁出泰安行政区域或者出境定居的; 4、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泰安公积金查询指南 ...
一、在异地购房提取方面: 目前泰安市执行异地购房提取政策:职工在外地购买住房,未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在取得已备案网签的购房合同、交款收据3年内,也可一次性提取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公积金. 异地购房提取拟增加限制条件:购房人在非缴存地或非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的,不得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
(一)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账户余额以借款人和配偶申贷时点正常缴存余额为准。(二)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的,贷款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