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协议 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协议 为贯彻中央关于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部署,泛珠三角区域内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九个省(自治区)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简称“9+2”)政府决定开展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促进区域经济资源合理配置,促进港澳繁荣稳定,扩大...
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协议
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协议 为贯彻中央关于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部署,泛珠三角区域内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九个省(自治区)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简称“9+2”)政府决定开展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促进区域经济资源合理配置,促进港澳繁荣稳定,扩大内地省区对内对外开放,实现区域内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