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日回复,特殊可延长30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院长信箱的回复期限是60日,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30日。根据行政复议法和民诉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都有相应的审理期限规定。法院院长会尽力在60日内回复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