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案件公示,通常指的是法院通过一定渠道公开案件的相关信息。这一做法主要是为了提高司法透明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同时也有助于监督法院的工作,确保司法的公正性。 一、法院案件公示的意义 提高司法透明度:通过公示案件信息,让公众了解案件的进展和处理结果,有助于增强司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保障公民知情权:
法院案件并非全都会公示。公示的案件主要是为了满足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需要,但公示的范围和方式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 一、公示范围 公开审理的案件: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于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
根据《人民法院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工作规程》第十五条之规定,罪犯赵子亮提交的暂予监外执行申请,本院已受理,现予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4日。 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反馈方式为: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
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 受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示 (2024)内0784刑更5号 罪犯吴延涛,男,1989年6月9日出生于内蒙古自治区额尔古纳市,汉族,初中文化,个体,群众,户籍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额尔古纳市,现住内蒙古自治区额尔古纳市迎春街哈撒尔路32号。因殴打他人,...
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24)湘12刑终100号之一刑事裁定书维持本院(2023)湘1202初612号刑事判决,现判决已生效,罪犯蒲颖以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为由,向本院申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于2024年7月16日立案受理,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五日(从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3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市人民法院关于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公示 为规范“终本”案件执行程序,加强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对执行案件的监督,确保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公开度,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涟源市人民法院对本年度第一期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的基本信息公示如下:注意事项 1、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
要查询法院公示的案件信息,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一、直接去法院查询 可以直接去法院的立案大厅或者案件查询窗口,向工作人员提供案件查询码或者其他相关信息,由工作人员帮助查询案件信息。 二、通过法院的官网查询 法院在案子成功立案后,一般会给当事人双方一个案号,可以通过法院给的立案号去法院的官方网站上查询案子的...
东胜区人民法院关于受理罪犯杨军 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公示 (2024)内0602刑更9号 罪犯杨军,曾用名杨君,男,汉族,1971年9月15日出生,大专文化,户籍所在地及现住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本院于2023年4月10日作出(2020)内0602刑初31号刑事判决...
为加强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对执行案件的参与和监督,确保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正安县人民法院2024年以来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的案件信息公示如下,社会各界若有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关于受理罪犯刘振华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公示 (2024)内0622刑更4号 罪犯刘振华,女,1990年 7月 3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群众,户籍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现住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安康里小区。本院于2024年11月29日作出(2024)内0622刑初414号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