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5 年 11 月 9 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 1665 次会议、2015 年 12 月 9 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 44 次会议通过) 为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2号)指出《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重大责任事故罪】规定(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A.死亡一人以上B.死亡二人以上C.重伤三人以上的D.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
根据(两高司法解释)(法释【2015】22号),发生安全事故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的,对负事故主要责任的人员,处有期徒刑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5年11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l665次会议、2015年12月9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4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2月16日起施行。 著录项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