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把法律与文学四个分支领域名称中的“法律"和“文学"颠倒一下位置,就得到了如下四个新名称:法律中的文学、作为法律的文学、通过法律的文学、有关法律的文学。现在很容易可以看出,“文学中的法律"实际上就是“有关法律的文学",“有关文学的法律"就...
同理,“作为文学的法律”(即“通过法律的文学”)和“通过文学的法律”(即“作为法律的文学”)构成对应关系,尽管由于法律与文学毕竟是发轫于且至今依然落户于法学院的学术运动,因此不便说文学理论家或者社会学家、政治学家比法学家对它们更有发言权,但是,就像法律经济学归根结底就是经济学一样,法学家在这里的耕耘...
法律与文学:可能性及其限度沈明 找那不可能的东西,绝望中练一身技艺。—燕卜荪:《最后的痛苦》 一、引论 法律与文学(LawandLiterature)是发源于美国法学院的一场学术运动,并演变成为一个 法学流派或者领域。 法律是一门历史悠久的学科,然而自1960年代以来,其学科自主性在美国逐渐走向衰 落。〔‘〕法律与经济学、...
法律是一门历史悠久的学科,然而自1960年代以来,其学科自主性在美国逐渐走向衰落.法律与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女权主义,种族理论等交叉学科研究("Law-and")蓬勃兴起,而且硕果累累.doi:CNKI:SUN:WFXZ.0.2006-03-004沈明北京大学法学院CNKI中外法学沈明. 法律与文学:可能性及其限度[A].中外法学,2006,(3):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