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际边界重点河段范围以外采砂的,由有关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其中单项工程吹填造地采砂规模为10万吨以上的,在批准前应当征求长江水利委员会的意见。 因整修长江堤防进行吹填固基或者整治长江河道采砂的,应当按照...
在长江宜宾以下干流河道内从事开采砂石(以下简称长江采砂)及其管理活动的,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长江水利委员会应当加强对长江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做好有关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长江采砂管理,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沿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和《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的办法。2024年11月12日,水利部令第56号发布《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2003年6月2日水利部发布的《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水利部令第19号)同时废止。修订...
《日喀则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河道采砂管理,规范采砂行为,维护河势稳定,保障涉水工程安全,保护河道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日喀则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由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9月29...
本条例所称河道采砂,是指在河道(江河、电站库区等)管理范围内采挖砂石的活动。第三条 河道采砂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科学规划、规范管理、有序开采的原则。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河道采砂管理督察、通报、考核、问责及协调机制。市、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
本条例所称河道采砂,是指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开采砂石、取土等活动。本条例所称河道包括水库、行洪区等。第三条 河道砂石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开采。第四条 河道采砂应当遵循生态优先、科学规划、总量控制、属地管理、规范开采、依法监管的原则。第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
本条例所称河道,包括湖泊、河口、水库、人工水道、滞洪区。第三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第四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原则负责本市管辖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淮河水利委员会沂沭泗水利管理局及其所属管理...
条例名称 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2021年1月19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条例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河道采砂管理、规范河道采砂行为,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供水、通航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
《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旨在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保障河势稳定和防洪、通航安全及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于2018年9月30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共六章四十七条,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发布 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2018年9月30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