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按照《河南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将书记员的薪酬待遇原则上参照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标准核定,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除缴纳“五险”外,还要缴纳住房公积金。另外,书记员所需经费由用人法院在年度部门经费预算中统筹安排,由当地财政统一保障。只有把考评结果...
第一条 书记员是审判工作的事务性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工作。书记员实行单独序列管理。第二条 书记员履行以下职责:(一)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三)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
属于内部文件。咨询电话:0374-2929197(市中级法院)、0374-2610102(市检察院)。公考雷达APP祝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