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动民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服务新时代新征程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助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根据《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民函〔2023〕83号)精神,省民政厅、...
根据《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起,我省对全省80周岁以上老年人已全面建立和实施高龄津贴制度,其中,80-89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标准由省辖市政府确定,90-99岁和100岁以上老年人分别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和300元的标准发放。其中并没有提到70岁或以下。法律...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4〕16号),增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制度的科学性、规范性、可持续性,推进全省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将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困难群众,...
3月24日,河南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朱良才,开封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尹君,开封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红权一行莅临河南医药健康技师学院考察调研康养服务从业人员培养情况以及国家级(康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情况。 朱厅长一行来到健康服务管理实训中心实地考察了无障居所、清洁照护实训室、数据中心总控室及世...
鑫安利—安环家以“制定标准、工具作业、系统运行、监管平台”为亮点,成功中标全省民政系统示范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项目。
省民政厅登记成立的全省性社会组织,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1日,开展过或正在开展的创建示范、评比表彰活动,纳入此次清理范围。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清理优化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活动的要求,全省性社会组织要严格落实社会组织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的有关政策规定,对于经批准保留的项目,严格按照既定内容、范围、周期开展...
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豫依法行政领办〔2016〕5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决定成立河南省民政厅行政调解委员会,依法统筹领导民政厅行政调解工作。行政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
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民文〔2024〕20号 各省辖市民政局、财政局,济源示范区民政局、财政金融局,航空港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审计局: 现将《河南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做好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关系群众冷暖,关系民生底线。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服务保民生、兜底线、救急难,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92号)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就业援助“...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22年度检查的通知 豫民文〔2023〕47号 各全省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全省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省民政厅将开展2022年度全省性社会团体、民办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