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立征兵宣传奖励金。对有效宣传发动大学生从我县入伍的辖区内学校教师进行奖励,每宣传动员1名大学生正式入伍(含大学毕业生、大学在校生和高校新生),给予征兵宣传奖励金1000元。获得奖励金的教师名单由入伍大学生签字认可,县征兵办具体审核,每名入伍大学生限对应奖励1人。 2.设立支持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