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法院的地址为河北省唐山市古冶区林西新光路2号,位于河北唐山古冶区,属于河北省唐山古冶区林西街道,河北省唐山古冶区西前社区,河北唐山古冶区西前社区居委会,注册于2002年4月18日,法人是徐铭徽,更多信息可浏览本站,查看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法院的企业邮
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案件结果 准予原告王**与被告陈**离婚。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00元,由原、被告各负担人民币1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 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提及的相关法律...
被告罗**于2014年1月起,每月给付原告王**赡养费人民币150元。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0元,减半收取人民币40元,由被告罗**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
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02月06日10时至2025年02月07日10时(延时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河北省唐山市古冶区林西西道兰庭华府小区308楼3门801号房产。建筑面积:89.21平方米,储藏室建筑面积:4.00平米,总楼层:11层...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00元,由原告周**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提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内容 附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坐落在唐山市古冶区赵各庄东北区14楼9号住房归原告孙**所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300元,由原告孙**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
案件受理费10元,由被告唐山市古冶区钢城汽车队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公告: 天眼查诉讼频道(susong.tianyancha.com)公布诉讼文书由相关法院录入和审核, 并依据法律与审判公...
审理法院: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法院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3)古民初字第695号 原告观点 原告顿**诉称,原、被告于2011年底经人介绍开始相处,2012年9月27日登记结婚。由于婚前了解的不深入,婚后才发现双方严重的性格不合,在婚后第三天就发生激烈的争吵并发展到肢体冲突。之后,双方在生活理念、处理亲友关系时理...
审理法院: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法院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3)古民初字第1017号 原告观点 原告王**诉称,原、被告经人介绍于2005年9月登记结婚,婚生一子刘某,现年7周岁。原、被告婚后感情一般,婚后发现刘**有赌博的恶习,每年都要输掉几千元。近年来刘**不工作,没有收入,对家庭更不尽任何义务。刘**有...
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唐山市古冶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对上述案件作出的(2013)王19号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案件结果 对唐山市古冶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作出的(2013)王19号征收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