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在官网发布通知称,为贯彻国务院等政策要求,省卫生健康委组织研发了“河北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形成了集互联网诊疗服务诊前、诊中、诊后一体化,全流程、可追溯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系统,定于2020年8月31日在全省...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健康委(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委属委管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部署,河北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已迁移至河北省政务云平台。为进一步做好互联网诊疗服务相关工作,确保监管平台...
登记机关审批信息与“河北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对接后,方可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登记机关审批信息未能与监管平台对接的,互联网医院设置人应当在执业登记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将互联网医院审批的相关信息,按照“河北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的要求填报和完善至监管平台,包括审批部门批准的实体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诊疗...
近日,我委根据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需要,组织专家对《河北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数据接口规范(V1.0版)》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河北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数据接口规范(V2.0版)》,现正式启用(接口规范可从省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sjkw.hebei.gov.cn)下载专区下载)。请各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依据新的...
近日,我委根据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需要,组织专家对《河北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数据接口规范(V1.0版)》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河北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数据接口规范(V2.0版)》,现正式启用(接口规范可从省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sjkw.hebei.gov.cn)下载专区下载)。请各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二、对接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 申请设置互联网医院或新申请设置的实体医疗机构拟将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的,应当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前或已经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实体医疗机构申请增加互联网医院为第二名称的、实体医疗机构仅申请增加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应当严格按照《河北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接入...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部署,河北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已迁移至河北省政务云平台。为进一步做好互联网诊疗服务相关工作,确保监管平台平稳运行,现将迁移后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迁移时间 所有审核批准的互联网医院(含加挂第二名称)于2023年3月20日前完成迁移。
登记机关审批信息与“河北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对接后,方可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登记机关审批信息未能与监管平台对接的,互联网医院设置人应当在执业登记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将互联网医院审批的相关信息,按照“河北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的要求填报和完善至监管平台,包括审批部门批准的实体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诊疗...
河北省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数据接口规范_河北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数据接口规范予遥**予遥 上传6.9MB 文件格式 pdf 河北省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数据接口规范 点赞(0) 踩踩(0) 反馈 所需:1 积分 电信网络下载 CG03-1.pptx 2025-02-06 23:59:45 积分:1 本手册整理自公众号「夕小瑶的卖萌屋」的历史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