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入园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时,应把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作为重要依据;积极落实本市《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的实施意见》(沪环规[2021]6号)文件要求,在产业园区“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实施情况跟踪评估的基础上,推动实施情况良好的园区纳入联动范围,指导入园建设项目落实联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