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3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5天,育儿假按照生育的子女数量累计计算天数.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每年的育儿假从其子女出生之日起计算.育儿假一般应当在每个周期年内使用,可以连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 第四条(领取光荣...
1.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全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府办规[2021]18号)2.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规[2021]16号)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上海市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