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2023年12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12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9日
2023年12月9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品种的通告》政策解读 为预防疾病和控制重大食品安全风险,上海市人民政府于 2018年12月13日颁布并施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品种的通告》(沪府规〔2018〕24 号,以下简称《通告》),有效期至2023年12月12日。结合实际情况,《通告》已进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品种的通告(沪府规〔2023〕15号) 核心提示:为预防疾病和控制重大食品安全风险,上海市人民政府于 2018年12月13日颁布并施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品种的通告》(沪府规〔2018〕24 号,以下简称《通告》),有效期至2023年12月12日。……(世界食品网-www.sh...
摘要 (2023年6月7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相关单位:《上海市关于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助力企业高水平“走出去”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关于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助力企业高水平“...展开更多 出处 《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3年第13期13-16,共4页 关键词 ...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QPS6-0102(华新产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38、45街坊局部调整》》(沪府规划(2023)238号) 公示期限:2024 年 6月5日 至2024年6月14日 反馈截止日期:2024年 4 月25日 反馈途径: 地址:青浦区华青南路757号 电话:021-33861964 传真:021-33861961 网址:http://www.shqp.gov.cn/prog/潜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