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府办规〔2019〕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3年2月28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上海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沪府办〔2013〕11号)同时废止。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7月8日 上海市突发事...
发文文号: 沪府规[2019]7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9-1-25 实施时间: 2019-1-1 失效时间: 2023-12-31 法规类型: 上海 薪酬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19645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加入收藏 发文...
沪府规〔2019〕7号 全文有效 2019.1.25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
沪府规[2019]9号2019-1-31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等的精神,本市对行政审批等事项进行了新一轮集中清理。经过严格审核和论证,市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17项行政审批等事项。其中,取消15项,调整2项。现将17项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予以公...
2018年、2019年有新文件、新规定吗有,当然不能按2017的办法计算!何况退休金每年都有提高的!
本实施意见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以下简称“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是指由住宅工程的建设单位投保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约定,对在保险范围和保险期限内出现的由于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所导致的投保建筑物损坏,履行赔偿义务的保险。本市在保障性住宅工程和商品住宅工程中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