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资源局及时作好评估,完善各项措施。 本措施自2023年9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9月19日。
摘要 (2023年9月19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推动“工业上楼”打造“智造空间”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关于推动“工业上楼”打造“智造空间”的若干措施为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展开更多 出处 《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3年第19期10-11,共2页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