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办《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24日 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