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6月30日之前,已办妥出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下同)手续的参保人员,各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在6月30日之前进行出院费用网上结算;住院或开设家庭病床时间已满6个月的参保人员,各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在6月30日之前进行在院或在床的...
全面落实《健全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沪府办规〔2021〕18号)相关改革任务部署,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23医保年度(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门急诊年度待遇 2023职工医保年度,适当调整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门急诊自负段标准和共负段报销比例,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