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意见自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1月30日止。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总工会 上海市企业联合会/上海市企业家协会 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1年11月19日加入收藏 相关法规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年金方案和基金管理合同 豫劳社[2008]16...
政策有效期和受理日期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二、继续实施对企业新吸纳劳动者给予以工代训补贴。企业新...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7号),经市政府同意,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本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 (一)...
上海市关于对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人员发放2021年度一次性节日补助费的通知 沪人社规[2020]30号2020-12-31 各区人民政府,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经市政府同意,现决定对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人员发放2021年度一次性节日补助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