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房票安置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公开的原则。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的,应当向区房屋征收部门提出房票安置申请,签订《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货币)》和《住宅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协议》。 第五条 市房产主管部门是全市房票安置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房票安置政策,组织搭建房票管理平台,建立全市房源...
沈阳市房产局召开万科龙湖等部分房企座谈会 12月6日,沈阳市房产局召开部分房企座谈会。 受邀参加的房企有万科、华润、龙湖、保利、金地、中海、旭辉、中金、招商、中粮、新世界、美的、富禹、华发等集团在沈负责人。大家一致表示,一要坚定信心增强预期,紧紧抓住沈阳振兴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扩大在沈投...
各区县(市)房产、税务部门: 为消除新冠疫情对我市正常生产生活造成的不利影响,减轻群众购房负担,满足住房需求,经研究,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按国家规定执行,由5年调整为2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联合发布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负责解释。 沈阳市房产局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 ...
9月5日,沈阳市房产局权威解读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必要性,提醒市民租房应办理登记备案,这将有效保护承租方的合法权益。 租房者可优先购买 房产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租房者在与出租人签订书面合同后,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房产部门会颁发《房屋租赁证》,它将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 《房屋...
《沈阳市 2024 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沈阳市2024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9日
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沈建发〔2021〕63号 各区、县(市)建设主管部门: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现将《沈阳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函告我局建设市场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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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沈阳市2024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要素保障作用,提高土地市场调控能力,切实加强建设用地供应管理,科学安排2024年度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