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投资项目“容缺审批+承诺制”办理模式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创新投资项目审批办理模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全力打造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的“四最”发展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容缺审批+承诺制”办理模式指项目单位申请办理审批事项时,在具备...
第十七条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牵头统筹投资项目“容缺审批+承诺制”推进工作。各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负责督促监督本级审批部门开展“容缺审批+承诺制”业务办理,并在本级政务服务大厅和政务服务网公布本办法。 第十八条 各级审批部门负责按照本办法开展“容缺审批+承诺制”业务办理,并在政务服务网公开审批事项的“容缺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