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严格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下简称“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确保碳达峰、...
【字号】赣府厅发〔2021〕33号 【施行日期】2021.11.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正文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严...
(责任单极指导各类市场主体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位: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 〔区〕 人民政府)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高耗能 高排放项目准人管理的实施意见赣 府厅发〔2〇21〕3 3 号 2021年 1 1 月 3 曰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深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 党中央、国务院...
江西省出台《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的实施意见》。“两高”项目涉及行业多、覆盖面大,暂定石化、化工、煤化工、钢铁、焦化、建材、有色、煤电8个行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等价值)及以上的项目。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以下行业领域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石油炼制,石油化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