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标准 (2022年度)的通知 苏高法电〔2023〕87号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海事法院、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相关业务庭、人民法庭: 根...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适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费用标准(2021年度)的通知 牛天海法律仲裁 法律,仲裁、合同、侵权、商标。法律是你合法权益的底线保障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适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
根据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近期公布的统计数据,现将确定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所依据的2023年度相关统计数据通报如下: 1、2023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3211元。 2、2023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0461元。 3、2023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的工资性收入为30054元,经营净收入为6645元。 4、2023年全省居民人均消费...
根据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近期公布的统计数据,现将确定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所依据的2023年度相关统计数据通报如下: 1、2023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3211元。 2、2023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0461元。 3、2023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的工资性收入为30054元,经营净收入为6645元。 4、2023年全省居民人均消费...
根据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近期公布的统计数据,现将确定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所依据的2023年度相关统计数据通报如下: 1、2023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3211元。 2、2023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0461元。 3、2023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的工资性收入为30054元,经营净收入为6645元。
1.各级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按照下列方式计算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 (1)残疾赔偿金: 根据上一年度江苏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与经营净收入之和乘以全省平均负担系数的标准,按照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自定残之日起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适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费用标准(2021年度)的通知 (苏高法电〔2022〕164号, 2022年3月16日 )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海事法院、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相关业务庭、人民法庭: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费用标准(2018年度)的通知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各基层人民法院民一庭及人民法庭: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2018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以及江苏省统计局发布的201...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有关费用标准(2012年度)的通知 苏高法电[2013]205号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2012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现将2012年度我省相关赔偿费用标准所依...
这里未明确再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但最高法院在法发(2010)第23号通知中明确,人民法院适用侵权责任法审理民事纠纷案件,如受害人有被抚养人的,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对被抚养人生活费是以受害人还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