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奖学金每年由省财政预算安排,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共同管理。 第三条申请奖学金的对象为在江苏省内所有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台湾地区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第四条奖学金的类别、等级、名额及奖励标准: 本专科学生奖学金,分两个等级,一等奖50名,奖学金每生每学年3000元;二等奖120名...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政府国际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3-02-16 [3]江苏省教育厅. 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2—2023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名单的通知.2023-11-27 [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17-11-10 [5]江苏省教育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