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调整“心理治疗”项目医保支付类别。将《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中心理治疗(311503024)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支付类别从“丙类”调整为“乙类”。 三、统一“心理治疗”项目医保支付标准。全省执行三类、二类和一类收费政策的定点医疗机构“心理治疗”项目医保支付标准分别为200元...
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锡医保服务〔2022〕32号无锡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将“心理治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并明确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的通知.pdf】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