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确认未注册的学生应按照《江南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第二章第七条规定进行学籍处理。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逾期两周不到校注册者,按退学处理,取消学籍,学生所在学院填报《江南大学本科生退学审批表》。 五、以上相关表格均需学院教学副院长和学生工作副书记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