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 8 月 3 日 白城市城区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城区节约用水管理,科学合理利用水资源,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吉林省节约用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白 城市城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
各县区(开发区)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水库移民工作管理机构,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倡导节约每一滴水,发挥水利职工的模范表率作用,现将《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转发水利职工节约用水行为规范(试行)的通知》(水办资源〔2020〕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严格遵照执行,树立水利职工节水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