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客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行为是违法的; 水客是否受到了其他犯罪分子的指使或胁迫; 水客在犯罪中的获利情况。 综上所述,走私犯罪的水客是否为从犯,需要根据其在走私活动中的具体角色和行为来判断。如果水客只是起到了运输等辅助性作用,并且没有参与策划或组织走私活动,那么他们可以被视为从犯。然而,如果水客在走私...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卓某某向多个境外供货商订购葡萄酒、白酒等货物,由境外供货商安排“水客”通过夹藏瞒报的方式将货物从澳门走私进境后,销售给境内客户牟利,该走私案案值3.1亿元 此外,2022年8月至2023年3月,卓某某为掩饰、隐瞒走私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利用其雇请人员多...
本报讯 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沙塔娜特·对散拜依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集中宣判3起“水客”走私洋酒、化妆品系列案件,共计偷逃应缴税款超过5000万元。法院依法对涉案的8名被告人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至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0万元至1万元不等。2018年年底,...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刑事判决书,被告人黄某毫和黄某央利用海南离岛免税政策,组织亲友或雇佣“水客”前往海南购买免税商品,避开海关监管后运回广东省湛江市,通过转售牟取暴利。 自2021年7月至2022年3月,黄某毫和黄某央等5人以“套代购”方式走私轩尼诗等大牌洋酒和各类化妆品,总计偷逃税款635万元。
于是,明知违法的刘某仍选择与该物流公司合作,通过“水客”将货运送入境,截至被抓获,共计偷逃税款19万余元。另两案被告人徐某、宋某也是为赚取高额的代购利润,将其在海外购物平台买的货物运至走私团伙在香港或澳门的揽货地址,再由团伙雇佣的“水客”走私入境。截至被抓获,徐某共计偷逃税款31万余元,宋某...
据悉,在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该案主犯卓某某向多个境外供应商订购葡萄酒、白酒等货物,由境外供应商安排“水客”通过夹藏瞒报的方式将货物从澳门走私进境内地后,销售给境内客户牟利,该走私案案值3.1亿元。此外,在2022年8月至2023年3月,卓某某为掩饰、隐瞒走私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利用其...
走私犯罪的水客是否为从犯,取决于其在走私活动中的具体角色和行为。若水客在走私犯罪中起到了次要或辅助的作用,那么他们可以被视为从犯。然而,如果水客是走私活动的主要实施者或策划者,那么他们则应被视为主犯。
网络开小差了,请稍后再试 [天下财经]拱北海关破获“水客”走私大案 警方抓获十名犯罪嫌疑人 打掉两个走私团伙 选集 更多 《天下财经》 20240928 《天下财经》 20240927 《天下财经》 20240926 《天下财经》 20240925 《天下财经》 20240924 《天下财经》 20240923 ...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辩护 “水客”型走私案件,如何区分主从犯? “水客”型走私 “水客”,一般指以自用作为掩护通过旅检等渠道将涉税货物或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境的物品化整为零,用随身携带,或以港澳两地牌车辆运输进出境,具有团伙性质的群体。 实践中,水客一般采取“蚂蚁搬家”的形式作为走私手段,少量多次的走私货物...
在水客走私案件中,涉案人之间通常是分工协作的,上游是货主(涉走私货物的所有权人),中间是揽货人员(在货主与通关人员之间承揽业务的中间商),下游是通关人员(由水客头目和职业或兼职水客组成的水客团伙)。既然存在多个行为主体和分工配合,那么在定罪追责时往往要区分主从犯,以便遵循罪责自负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