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是为了有效地组织人民防空,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的法律。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1996年10月29日修订通过,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规范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
第一条为了建设和巩固国防,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为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和分裂,保卫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安全和发展利益所进行的军事活动,以及与军事有关的...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建设和巩固国防,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为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保卫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所进行的军事活动,以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经济、外交、科技、教育...
国民党欲修“民防法”最后关头急转弯,郑丽文:是非常严重的失误 国民党民代徐巧芯等人原定于25日提案修正“民防法”,欲删除条文中有关“民防团中支援军事任务或勤务”等规定。民进党团提议退回“程序委员会”,倒数10秒时,国民党团表示“没有异议”,最终将本修正案退回“程序委员会”。对此,前民代郑丽文...
《芬兰共和国民防法》是芬兰共和国议会于1958年10月31日颁布施行的法律。内容包括,总纲、民防设施、领导、经费、处罚等共5章34条。规定,民防的宗旨在于保护人民及其财产免遭战争或类似情况所造成的破坏,限制其破坏范围以及减轻其造成的后果。和平时期务必采取有利于民防准备情况的措施,以便一旦需要即可使民防开始行动...
本细则依民防法 (以下简称本法) 第三十条规定订定之。 第2 条 本法第二条第一款所称空袭之情报传递,指国防部所属负有空中管制任务之单位,发现敌机、飞弹进袭台湾地区时,对防情单位传递防空情报;所称警报发放,指防情单位于接获空军作战司令部之空袭警报发放命令后,启动警报器之作为。
叶元之所提草案案由指出,鉴于台防务部门、教育部门明确表示青年服勤不涉及参与事军事勤务,应废除“青年服勤同意书”之签署,为确保20岁以下学生于战时与紧急状态下之人身安全,明确学生应以避难为目的,因此拟具“民防法第5条及第6条条文修正草案”,排除20岁以下之人参与民防及学校防护团编组。叶元之解释,他的提案...
主管机关因民防工作之必需于战时或事变时因情况紧急如迟延使用土地土地改良物或抢修运输工具及其操作人员公共利益有受到重大危害之虞者得签发征用命令征用供架设防空器材伤患救护及临时灾害收容场所之土地土地改良物与供疏散避难防救灾害运送物资等用途之抢修运输工具及其必要之操作人员 【法规名称】民防法 【颁布部门】 【...
联邦成立民防局,作为从属于联邦司法警察部的执行机关。拥有一千人以上的居民点的镇,其住宅相对集中的,设立民防机构。民防主要包括,对居民进行战争危险和防护可能性的教育;防止使用原子、生物和化学武器;保护极其重要的财产和有文化价值的财产;照顾伤员、残废和病人;帮助无家可归和贫困的人等。在局部动员或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