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决策部署,本次民事诉讼法修改在全面总结涉外民商事审判实践经验基础上,重点对民事诉讼法中“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一编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此外,针对社会普遍关注、司法实...
实际上,我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八条已规定外方当事人协议选择我国法院管辖的,不要求争议与我国法院有实际联系,民诉法修改也并非首例。 最后,在审议民诉修改草案过程中,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公开了审议结果,并对草案与正式稿观点变化之处进行了说明[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2023年9月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作如下修改:一、将第四十条修改为:“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共...
2021年,民法典首次确立遗产管理人制度,规定可由遗嘱执行人、继承人,或民政部门、村委会等担任,如有争议时,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此次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在“特别程序”中新增一节“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又对遗产管理人案件管辖、申请要求、审查标准、救济渠道等作出进一步规定。“像林先生这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9月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此次民事诉讼法的修改,着重对涉外民事诉讼程序制度进行完善,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涉外民事案件审判质效,更好保障当事人的诉...
民诉法到目前为止已经经过了三次修订。 具体来说,民诉法的修改历程如下: 第一次修正:根据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进行了修正。 第二次修正:根据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
民诉法最近一次的修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保障诉权与规范撤诉行为 民诉法解释明确了立案登记制,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当登记立案,进一步保障了当事人的诉权。同时,规范了撤诉行为,增加了对一审、二审、再审各个阶段申请撤诉的规定。 二、法庭纪律与电子证据 新的解释细化了法庭纪律,未经许可进行录音、录像、摄影...
二十、将第二百八十九条改为第二百九十九条,修改为:“人民法院对申请或者请求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后,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91年4月9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4号公布,现在历经2007年、2012年、2017年、2021年、2023年五次修正,共四编二十七章二百九十一条。实际自十届全国人大起,每届修改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