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民诉司法解释18条的规定是对于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的履行地的确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民诉司法解释18条的规定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民诉法解释第十八条对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定了一般规则: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民诉司法解释18条的规定是对于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的履行地的确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
为此,《民诉法司法解释》进行了明确,在第18条第2款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对于《民诉法司法解释》第18...
法律分析:民诉法司法解释108条规定了本证和反证的含义和证明标准.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对一方当事人为反驳负有举... 查看全文 郭会广律师 执业16年 资质认证 2022-05-13 民诉法解释18条如何理解? 法律...
管辖的那些事(一)解读民诉法司法解释第18条,第2款 管辖运用得好能成为诉讼的一把利器,刺别人,没运用好会成为别人手中的利器,被刺。如何理解合同履行地,是管辖中的重点和难点。而合同履行地的法律条文,民诉法司法解释18条是关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八条 ...
首先,该司法解释规定的是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该处规定的“合同”肯定不能仅仅局限于民间借贷合同,其他合同也可以适用该条规定。 其次,根据该条规定后半句(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可以知道,争议标的为货币的合同,可以适用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我们知道...
法律一六0二三,《民诉法司法解释》第18条规定的“接收货币一方” 中的“一方”应仅指合同当事人。 1、当事人没有约定时,根据标的之不同,《民诉法司法解释》第18条第2款从标的物所在地、行为地、权利义务的主体所在...
民事诉讼法解释18条 法律分析:民诉法第18条指中院的管辖范围,包括:(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 查看全文 胡兴巍律师 执业4年 资质认证 2022-01-26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