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1164条规定的是侵权责任编的调整范围,具体内容与理解如下: 一、法条原文 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二、理解适用 在《民法典》中,侵权责任编是专门调整侵权责任法律关系的规范。侵权行为发生后,在侵权人和被侵权人之间发生侵权责任法律关系,被侵权人是侵权责任法律关系的请求权人,即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4条规定的内容是关于侵权责任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但原文并未直接给出该法条的具体内容。不过,基于民法典的体系和一般理解,可以对无过错责任原则进行解释。 一、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含义 无过错责任原则,又称无过失责任原则,是指在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况下,只要损害事实与行为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并非直接列出的法条内容,但根据上下文及法典的编排,可以推断用户可能是想询问关于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实际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了侵权责任的原则,即“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
第1163条【遗产债务的清偿】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解读:遗产债务清偿其实有两种办法:一是先清债再继承或受遗赠。先用遗产把被继承人生前欠债还清,如有剩余再在各继承...
目前,对《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第一个条文即第1164条规定的条文主旨是什么,看法基本上是一致的,即这个条文是规定侵权责任编调整范围的规定,同时也是对侵权责任保护范围的规定,通常会用“侵权责任法的调整对象”或者“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民事...
从体系安排中,1164-1166条规定了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针对财产性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对非财产性的侵权行为,可以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起到侵权行为“禁令”的作用. 二、思考: 在民法典将侵权责任编定为“损害赔偿法”,物权等(债权、人格权、身份权)请求权包含停止侵害、排除...
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 【侵权责任编的调整范围】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1165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
《民法典》第1164条,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该条概括式地明确了侵权责任编的主要目的,是对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受法律保护的权益须具有合法性要求。如果不属于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或者属于民事权益之外的行政法或刑事法上的权益,也不在保护的范围内。如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尚某安与...
侵权责任篇共十章95条。我下来会逐条讲解。侵权责任篇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1164条。 本篇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本条是关于侵权责任编调整范围的规定。 理解本条需要注意三点。 第一。侵权责任边保护的对象是民事权益。侵权责任篇保护的对象范围宽泛。 那么从民法典第五章民事权利的规定可以看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的具体内容为:本条为空白条款,即该条并未规定具体的法律内容。 在民法典中,某些条款可能作为预留或未来可能补充的条款而存在,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即属于此类情况。在当前的法典文本中,该条款并未被赋予具体的法律规则或原则。 条款性质: 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作为一个空白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