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权: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荣誉权,有权获得并保持各种荣誉,并禁止他人非法剥夺或侵害。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全面规定了自然人及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的人格权,为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这些权利是每个人和组织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任何侵犯这些权利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法规2
一、民法典110条的内容是什么? 第一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本条是关于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不得非法侵害自然人个人信息的规定。
《民法典》第110条是关于民事主体人格权的重要规定,它明确了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所享有的具体人格权,并体现了立法的开放性和包容性。在适用该法条时,应充分考虑各类主体的特点和实际情况,依法保护其人格权不受侵害。 请问您对《民法典》第110条还有其他疑问吗?或者是否需要我为您提供进一步的法律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参考文章 民法典第110条规定 民事诉讼法110条规定 民诉法110条法律规定 相关案例 邓某某与魏某某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
《民法总则》第109条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第110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1)如何理解本条规定的“人格尊严”的含义? (2)如何理解本条规定的...
新民法总则110条有以下内容:《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规定的内容是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况具体如下: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民法总则第110条是关于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不得非法侵害自然人个人信息的规定。 【法律依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个人信息。
《民法总则》第110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关于姓名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公民行使姓名权,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母姓,公民可以在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明确规定了自然人及法人、非法人组织所享有的基本权利。以下是对该法条的详细解读:法规1 一、自然人享有的权利 生命权:自然人享有维持生命、维护生命安全利益、生理机能正常、维护生命延续的权利。 身体权:自然人享有对其身体的完整性和行动的自由支配的权利。 健康权:自然人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