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和民法总则中的诉讼时效均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但这一规定在《民法典》施行后已被修改。 一、《民法典》中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 时效期间: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一修改延长了原有的二年...
一,民法总则中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这一规定取代了先前《民法通则》中诉讼时效为二年的规定.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以及知道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但需要注意的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
第一条 民法总则施行后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的,应当适用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通则关于二年或者一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二条 民法总则施行之日,诉讼时效期间尚未满民法通则规定的二年或者一年,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总则关于三年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