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的“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指依法完成不动产物权转移登记或者动产交付之时。当事人以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方式交付动产的,转让动产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为动产交付之时;当事人以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的方式交付动产的,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有关...
第十七条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的“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指依法完成不动产物权转移登记或者动产交付之时。 当事人以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方式交付动产的,转让动产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为动产交付之时;当事人以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的方式交付动产的,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有关...
居住权是对他人住宅享有的通过合同设立的一种用益 物权,在《民法典》颁布之后得到了立法的承认。预告登记是具有物权效力的债 权,新物权编司法解释第四条规定了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不得设立用益物 权。居住权作为新增的用益物权,应当增加到第四条中。 3 第五条增加“预告登记” 同时删减“被解除”的债权...
因《民法典》的实施,最高院在2016年3月1日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物权法司法解释一》)基础上制订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解释(一)》(以下简称《物权编解释一》),一共二十一条,相较物权法司法解释一变化并不大,除了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已于2020年1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按照“统一规划、分批制定,急用先行、重点推进”原则,制定了与民法典配套的第一批共7件新的司法解释,将在2021年1月1日与民法典...
一、 关于民法典物权编司法解释(一)的整体概述 1.1 制定背景 司法解释(一)是在民法典正式实施后,为了贯彻执行民法典相关规定而制定的司法解释。它的发布标志着我国民法典正式成为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1.2 内容要点 司法解释(一)主要包括对民法典物权编中相关规定的解释和适用,涉及到不动产物权、动产物权以及...
专家导读 《民法典》物权编的司法解释(一)中对不动产归属、异议登记、预告登记、优先购买权、不动产转让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物权编司法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物权编的解释(一) 为正确审理物权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
第十七条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的“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指依法完成不动产物权转移登记或者动产交付之时。 当事人以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方式交付动产的,转让动产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为动产交付之时;当事人以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的方式交付动产的,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有关...
1800 民法典第二编物权 by:听友53477873 1.4万 民法典理解与适用一一物权编 by:清河小学生 1万 民法典·物权编解释(一)·2020版 by:云律声 1.8万 学习民法典 物权编 by:东方城市 409 农民活学活用《民法典》之物权编 by:江西人民出版社书声朗 4.9万 03 民法典 物权编 谢鸿飞教授物权编条文解读 by:律匠...
《物权编解释一》删除了《物权法司法解释》中的第十四条“两个以上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且协商不成时,请求按照转让时各自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予支持。”的规定,因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三百零六条[1]中已有相关的规定,换言之《物权法司法解释》中的第十四条已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