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六十八条主要涉及到动产抵押权与价款优先权的竞存问题,具体规定如下: 一、动产抵押权与价款优先权竞存的基本原则 当担保人在设立动产浮动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后,又购入或以融资租赁方式承租新的动产时,若权利人为担保价款债权或租金的实现而订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六十八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将财产形式上转移至债权人名下,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有权对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价款偿还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有效。当事人已经完成财产权利变动的公示,债务人不...
阅读提示本篇是案例分析文章总第236篇民事类 实体与程序相结合主题是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第159篇之让与担保第1篇.法条适用:《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68条让与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债务人的债务,将担保标的物的财产权转移于债权人,而使债权人在不超过担保目的的范围内,取得担保标的物的财产权,债务清...
从我个人的理解来看,《民法典》第68条对于担保物权的行使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这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担保物权人的合法权益。担保制度作为一个重要的法律制度,其稳定和公平性对于整个社会的经济和法律秩序都具有重要意义。在实践中,我们应该加强对于担保物权的行使条件的监督和执行,确保其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总结回顾 通过对...
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56条 因抵押,质押,留置,保证等担保发生的纠纷,适用本解释.所有权保留买卖,融资租赁,保理等涉及担保功能发生的纠纷,适用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或者约定担保人对主合同无效的法... 查看全文 郝丽君律师 执业9年 资质认证 2022-01-18 担保制度...
法律分析: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54条为:动产抵押合同订立后未办理抵押登记,动产抵押权的效力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受让人占有抵押财产后,抵押权人向受让人请求行使抵押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查看全文 赵曾海律师 执业25年 资质认证 2022-04-29 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56条 因抵押,质押,...
法律分析: 本条是对在抵押权实现后,为债务人抵押担保的第三人享有求偿权的规定.当债务履行期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对抵押物行使变价求偿权,物上保证人以自己的财产为债务人清偿了债务,从而就取得了债权人的地位.他... 查看全文 赵立军律师 执业4年 资质认证 2023-02-13 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56条 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