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释义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 【条文】 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