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编关于预期违约规定的情形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以前,合同的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该方当事人即构成预期违约。其中“明确表示”即明示预期违约,“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即默示预期违约,默示预期违约中还包括在不安抗辩权行使过程中,不安抗辩权权行使方中止履行合同后...
法律分析: 预期违约,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履行期限届满之前的期间内,没有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理由,而表示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预期违约表现为未来不履行义务,而非对合同义务的现实违反,故所侵害的... 查看全文 吴欢欢律师 执业6年 资质认证 2023-02-15 民法典规定如何约定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