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内容 连带责任保证期间应当是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但是保证人和债权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时候,保证期间则按照法律规定为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
民法典保证责任条款 2小时前 民法典中关于保证责任的规定主要涉及保证的方式,保证责任的承担以及保证期间等方面. 一,保证的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二,保证责任的承...
如果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了权利,则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该时效期间同样适用《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的三年。 三、连带保证责任诉讼时效期限的总结 连带保证责任的诉讼时效期限并非独立存在,而是与保证期间紧密相关。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书面约定禁止转让债权,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债权人对外转让债权的,即使债权人通知了保证人,保证人对受让人也绝对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受让人即使在保证期间向保证人主...
【法律知识】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 解析| 关于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的相关裁判规则6条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方式的,属于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 忍野忍 如何理解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关系? 文/张利英 本文为作者向无讼阅读独家供稿,转载...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和第六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条款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并且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应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此外,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范围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具体包括因保证、合伙、代理、共同侵权、共同债务...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
第六百八十五条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一,连带责任担保最长期限多久?1,连带担保责任最长的担保期限是两年.连带担保责任的保证期限是从债务清偿期满时开始算起的,不应该把保证期限定得过长,不利于债权人追讨债务.依照法律规定,一般来说,担保期限是六个月.2... 查看全文 郑萌律师 执业6年 资质认证 2022-07-11 民法典连带责任保证指的是什么 法律分析:...
第二节 保证责任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