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在民法中,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意味着,如果这些物权变动没有进行登记,那么就不能对抗那些对此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