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促进民族乡经济、文化等项事业的发展,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增强民族团结,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民族乡是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建立的乡级行政区域。少数民族人口占全乡总人口30%以上的乡,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设立民族乡;特殊情况的,可以略低于这个比例。
统战知识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一九九三年九月十五日, 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发布。)第一条 为了促进民族乡经济、文化等项事业的发展,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增强民族团结,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民族乡是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建立的乡级行政区...
《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为了促进民族乡经济、文化等项事业的发展,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增强民族团结而制定的条例。该条例于1993年9月15日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基本信息中文名称 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 颁布时间 1993年9月15日 实施时间 1993年9月15日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
第一条为了促进民族乡经济、文化等项事业的发展,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增强民族团结,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民族乡是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建立的乡级行政区域。 少数民族人口占全乡总人口30%以上的乡,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设立民族乡;特殊情况的,可以略低于这个比例。 第三条民族乡的建立,由省...
(1993年8月29日国务院批准 1993年9月15日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令第1号发布) 第一条 为了促进民族乡经济、文化等项事业的发展,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增强民族团结,根据 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民族乡是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建立的乡级行政区域。
第一条 根据《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民族乡的建立,由县级人民政府同当地有关民族的代表充分协商后,逐级上服省人民政府批准。民族乡一经建立,不得撤销或合并,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撤销或合并的,必须依照前款规定办理。第三条 民族乡的乡长应尽量由建立民族乡的主体民族公民担任。...
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一九九三年九月十五日) 第一条 为了促进民族乡经济、文化等项事业的发展,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增强民族团结,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民族乡是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建立的乡级行政区域。 少数民族人口占全乡总人口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乡,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设立民族乡;特殊情况...
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 第一条为了促进民族乡经济、文化等项事业的发展,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增强民族团结,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民族乡是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建立的乡级行政区域。 少数民族人口占全乡总人口30%以上的乡,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设立民族乡;特殊情况的,可以略低于这个比例。 第三条...
《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已于一九九三年八月二十九日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任 司马义·艾买提一九九三年九月十五日 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促进民族乡经济、文化等项事业的发展,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增强民族团结,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民族乡是在少数民族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