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一、决定予以废止的规章决定对《灾情统计、核定、报告暂行办法》(民救发〔1997〕8号)予以废止。二、决定予以修改的规章(一)《关于义务兵提前退出现役的暂行规定》(民〔1988〕安字18号)将第二部分第(一)项中的“《关于征集兵员政治条件的规定》”修改为“《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 第38 号 《民政部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10年12月20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民政部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节录) (四)《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民行发〔1997〕17号) ...
【正】1.2010年12月27日民政部令第38号公布2.自2010年12月27日起施行一、决定予以废止的规章决定对《灾情统计、核定、报告暂行办法》(民救发〔1997〕8号)予以废止。二、决定予以修改的规章(一)《关于义务兵提前退出现役的暂行规定》(民〔1988〕安字18号)将第二部分第(一)项中的"《关于征集兵员政治条件的规定...
《民政部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10年12月20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李立国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民政部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一、决定予以废止的规章 决定对《灾情统计、核定、报告暂行办法》(民救发〔1997〕8号)予以废止。 二、决定予以修改的规章...
《民政部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是2010年12月27日民政部发布的一部部门规章。文件全文 民政部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2010年12月27日民政部令第38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决定予以废止的规章 决定对《灾情统计、核定、报告暂行办法》(民救发[1997]8号)予以废止。 二、决定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