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但有特殊情形,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