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通知 法法[2023]42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根据工作需要,对 2008 年 2 月 4 日制发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以下简称 2023 年?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进行了修改,自 2011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现将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