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卢森堡大公国政府,愿为发展缔约各方间的经济合作,特别是为缔约一方国民在缔约另一方领土内进行投资创造有利条件,认为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缔结鼓励和保护投资协定,将能鼓励投资者的积极性,从而为增进缔约各方的经济繁荣作出贡献,达成协议如下:
新闻 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组成经济联盟 简介 23 新闻栏目推荐 首页|全站地图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网版权所有
本议定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比利时—卢森堡经济联盟关于相互鼓励和保护投资协定同时生效,并作为该协定的组成部分。 本议定书于一九八四年六月四日在布鲁塞尔签订,正本共两份,每份均用中文、法文和荷兰文写成,三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比利时—卢森堡经济联盟...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一方,比利时王国政府以自己的名义,并根据现有协定代表卢森堡大公国政府为另一方(以下简称缔约双方),为加强缔约双方的友好关系和促进科学技术合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一卢经济联盟一九七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签订的发展经济、工业、科学和技术合作协定(以下简称原则协定),达成协议如下: ...
比利时皇家铸币厂推出了新的 2021 年纪念版 2 欧元硬币,以庆祝比利时王国与卢森堡大公国经济联盟一百周年。这两个国家的现代历史始于两个实体都是荷兰联合王国的一部分,荷兰联合王国是在 1815 年法国皇帝拿破仑战败后出现的。同年荷兰-1830 年,南部省份或前荷兰南部的领土从荷兰联合王国分离出来后,建立了一个独立的比...
比荷卢经济联盟 (U..比荷卢经济联盟 (Union Economique Benelux) 是比利时、荷兰和卢森堡三国建立的经济集团。总部设在布鲁塞尔。1944年9月5日,比利时、荷兰、卢森堡三国流亡政府在伦敦签署比荷卢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比利时-卢森堡经济联盟关于相互鼓励和保护投资协定的议定书 (1984年6月4日签订,1986年10月5日生效) 为便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比利时—卢森堡经济联盟关于相互鼓励和保护投资协定(以下称“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比利时王国政府——以它自己的名义,并代表卢森堡大公国政府,达成协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一方,比利时王国政府以自己的名义,并根据现有协定代表卢森堡大公国政府为另一方(以下简称缔约双方),为加强缔约双方的友好关系和促进科学技术合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一卢经济联盟一九七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签订的发展经济、工业、科学和技术合作协定(以下简称原则协定),达成协议如下: ...
为便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比利时—卢森堡经济联盟关于相互鼓励和保护投资协定(以下称“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比利时王国政府——以它自己的名义,并代表卢森堡大公国政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为执行“协定”第四条,如缔约一方的投资者拥有一个既非中国又非比利时或卢森堡的另一国公司的资本股份,而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