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高级人民法院对死刑的判决持有异议,他们有权进行提审或者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另外,对于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一、死刑核准权的下放和收回具体是什么 死刑核准制度即是在各省市地区中级法院作出死刑判决之后,倘若罪犯没有提出上诉或者即便提出上诉,经各省级高级人民法院经过仔细审核后,该案将递交至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最终审定,最高人民法院会依法成立合议庭对此案件进行深入讨论和审议。若审核通过,则将予以犯人执行死刑;反之,如未能...
死刑案件核准权的收回,主要是出于对死刑案件审判程序的严格规定以及对生命权的尊重和保护。具体来说: 保障审判程序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死刑是最严厉的刑罚,一旦执行就无法挽回。因此,对死刑案件的审判必须特别审慎,确保每个环节都严格遵循法律规定。收回核准权,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进行核准,可以进一步提高审判程序的质量,减...
死刑核准权由最高人民法院行使,并未下放或收回。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这表明死刑核准权始终在最高人民法院手中,并未下放给其他法院或机构。法规 在具体的死刑案件审查流程中,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在被告人不上诉的情况下,案件会由高级...
在此之前,死刑核准权曾有过下放和收回的历史。为了统一死刑核准的标准和程序,确保死刑案件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最高人民法院在2007年收回了死刑核准权。 死刑核准权收回的意义 收回死刑核准权是司法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它有助于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对死刑案件的监督和控制,防止死刑的滥用和误判。 同时,这一举措也体现了...
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决定最高人民法院下放部分死刑复核权,值得注意的是,这次“下放”的时间仅限在1980年当年,下放的范围也仅仅是“杀人、强奸、抢劫、放火等犯有严重罪行”的案件。 1981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死刑核准权问题的决定》,其中规定:在1981...
因为这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收回了死刑核准权,于2024年11月15日上线。西瓜视频为您提供高清视频,画面清晰、播放流畅,看丰富、高质量视频就上西瓜视频。
从2007年1月1日最高法收回死刑核准权,至今已经16年多了。在可以预见的相当长一个时期,中国还将处于“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的阶段,因而继续完善死刑复核制度,对于维护司法公平正义、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确保把死刑案件办成铁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任何一项制度在完成构建之后,就要进入演进阶段,...
如今,距离2007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收回和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即将十年。 “这是一步险棋。”在感知死刑的残酷之后的20多年,陈卫东以刑诉法学家身份参与了2005年关于死刑复核权收回的党内专家研讨会。坐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办公室里,他提起从那场被刑法学界视为重要转折点的东湖会议,到改革这十年的过程...
然而,这一变革并未持久,2007年,最高法又重新收回了死刑核准权,这显示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死刑核准权的控制与管理有着高度的敏感性和慎重性。综合来看,死刑核准权的归属与管理,不仅仅是一个技术性的问题,更是关系到司法公正、人权保护与社会稳定的大问题。在不同历史阶段,最高人民法院基于对社会...